(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局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以及保密、信息、接待、车辆、机关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负责拟订年度工作计划,撰写年度工作报告和全局性文字材料,起草、审核、制发重要文稿和文件;牵头组织局机关内部目标管理及考核奖惩工作;承担全县教育改革发展重大政策的调研、协调工作;负责教育重大事项、重要工作任务的督查推进和重要会议议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与各级各类新闻媒体的沟通与联系,规划、指导和组织教育系统宣传工作,指导、监管学校报刊征订、使用工作;负责与外单位的教育协作工作。
(二)人事科
负责制定全县教师队伍和教育行政干部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干部管理工作;协助教育工委开展党建工作;指导直属学校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外干部、妇女干部、机关老干部、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事、工资福利、机构编制管理等工作;指导学校人事、劳动管理、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人事调配和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人员进出、内部流动工作及教师招聘录用的审批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因公出国团组、人员的初审和报批工作。
承担教师队伍建设统筹管理工作;制定全县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性文件;协调教育系统人才工作,规划、指导实施教育系统高层次人才的选拔、认定、培养和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和教干教师培训工作;负责教育系统考核、评优、晋级、奖惩和教师资格认定、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和组织全县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三)发展规划与财务科
研究编制全县教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综合协调各类教育的布局与结构调整以及办学体制改革工作,承担教育系统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统计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经费投入、基建管理、校舍建设的信息统计与分析、监督工作;负责编制全县学校的基建计划,指导、协调学校校园规划、校舍建设与维修、教职工住宅建设;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教育收费等有关文件,做好教育经费筹措预决算和收支管理工作;统筹管理专项拨款;按管理权限负责指导、监督、管理全县教育费附加、教育地方附加费、人民教育基金、社会办学基金的分配使用;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帮困助学和固定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教师工资发放、财务管理、后勤工作管理;做好局机关后勤管理服务,负责机关物品统一采购和资产管理。
(四)基础教育科
承担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统筹管理工作;协助做好基础教育的规划、布局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拟定基础教育发展政策措施;指导基础教育阶段常规管理;指导、推进全县学前教育加快发展、九年制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普通高中多元发展;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和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拟定并实施基础教育的教学计划,规划指导课程实施和校本课程建设,指导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参与师资和校长队伍的建设与培训工作;指导学校德育、心理健康教育、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指导中小学课外活动和班主任工作;指导和管理校外教育,协助做好少先队、家长学校和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公办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督查和在职教师有偿家教的查处工作,协调处理基础教育学校教师与学生间纠纷;负责指导省星级高中、省标准化义务教育学校和省优质幼儿园创建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现代化创建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双拥和征兵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教育系统妇女儿童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承担中等职业教育、五年制高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统筹管理工作;拟订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结构调整和体制改革工作;指导成人教育、职业教育的教学改革、教材建设和德育工作;指导中等职业教育信息建设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做好省级重点职业学校和成人学校的创建评估工作;参与职业学校教育质量评估;参与职业学校师资和校长队伍建设与培训工作;拟订全县成人教育、职业教育学校年度招生计划,做好成人教育、职业学校的招生工作,做好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文化技术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社区教育、扫盲教育和构建终身教育体系工作;负责全民文化状况调查;指导扫除青壮年文盲,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职工岗位培训和终身教育工作;协调处理职业学校教师与学生间纠纷;配合宣传、组织部门参与农村党员教育活动。
(六)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
指导学校体育教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工作,并制定教学质量评估方案;组织、协调学生各类体育竞赛,指导学校艺术团建设和艺术交流活动;指导、协调学生军训工作;规划指导相关专业的地方教材建设和专业师资培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学校饮食卫生、食品安全和疾病防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校公共卫生应急处理机制。
(七)安全保卫办公室
指导和督查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协调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创建工作;指导、协调教育系统维护稳定工作;指导、协调学校校舍、实验器材、药品、校车、交通等安全以及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协调学校重大安全事件处置工作;指导学校后勤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局机关安全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