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推动学校体育工作,提升学生体质健康水平,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将于近期组织开展中小学校体育工作专项督导评估,现将《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的通知》(连教督委办﹝2021﹞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好学校自查,按要求及时将核查材料报县教育局体卫艺科。具体要求如下:
一、督导对象
督导对象为部分四星级高中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二、 督导内容
2020年以来各地贯彻落实《体育督导方案》情况,重点围绕贯彻落实中央、教育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体质管理的有关决策部署,各校执行学生体质健康数据公示排名情况,主要包括组织实施、机制支持、监督问责等内容。
三、督导方式
采取学校自查、县级核查分级负责的方式进行。
四、督导安排
学校自查。各校组织学校全面开展自查,做到所有学校全覆盖。学校于10月28日前完成自查,形成自查情况报告和问题清单,各学校将相关自查材料报县教育局体卫艺科813室。
联系人: 体卫艺科张伟,电话:87800780,***********。
附件:连云港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文件
东海县教育局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