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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做好2021年澳门江苏周团组进修人员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09-23 10:07:21 来源: 作者:师资科【 】 浏览:1812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扩大教育对外开放,助力澳门江苏两地教育交流合作,省教育厅拟于近期实施2021年“澳门江苏周”团组进修项目。根据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现就我县参加2021年澳门江苏周团组进修工作人员推荐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派对象

        根据2021年“澳门江苏周”活动计划,我县拟选派人员参加中小学高品质学校建设、中小学骨干教师核心素养提升、中小学课程改革与教育信息化三个专题进修项目。各项目选派条件如下:

        1.选派对象原则上为一线骨干教师或教育管理者,年龄50周岁以下(19711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可适当放宽,正职校长和公务员不得参训。

        2.中小学高品质学校建设项目:研修人员必须为省高品质高中(培育学校)、省基础教育内涵建设项目学校(课程基地校、前瞻性项目、品格提升工程等至少两个项目)的具体管理者。

        3.中小学骨干教师核心素养提升项目:具备名师及以上专业荣誉或省基本功、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近两年承担过县级及以上教师专业发展团队的主持人、导师等工作的优先推荐。

        4.中小学课程改革与教育信息化项目:省智慧校园示范校及本年度计划创建学校的业务处室的管理者。

        二、选派名额

        我县拟推荐2人参与本次研修,其中乡村学校至少1人。

        三、项目经费

        “澳门江苏周团组进修经费由省级财政全额承担,团组成员参加行前集训的交通费等由派员学校承担。

        四、工作要求

        1.扎实做好人员选派工作。根据国家因公出国() 有关规定,本次赴澳门所有进修教师须经因公审批,公办单位人员持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通行证),民办单位人员持因私通行证出境。已参加过省教育厅出国、出境团组的人员不予选派(含已入选20192020年度出国()进修计划的人员)。凡因健康等原因(含备孕教师),或者有不适合长途飞行、以及存在影响按期出国等不确定因素的人员均不得选派。

        2.切实加强考核管理。本次出境进修团组结束后15日内应向省教育厅提交团组报告,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团组进行绩效考核。进修学员结束后1个月内应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提交个人进修总结、教学改革建议以及学术论文,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并安排考核合格学员公开汇报进修成果。

        3.严格做好申报审批。本次出境进修团组将根据省外办对疫情防控期间因公出国()管理工作有关要求,办理因公赴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申报、审批。根据《江苏中小学教师出国()进修计划管理办法》(苏教规 (2018) 2)规定,本计划出境进修省里实行计划单列,不占用各地因公短期出国()计划指标。

        五、其他

        1. 请各单位按照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参训教师推荐工作。要认真做好申报人员的审核工作,凡是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得上报。

        2.因时间紧,请各相关单位务必在924日上午9点前将推荐人员名单纸质汇总表(校长本人签名加盖学校公章)及推荐人选相关情况说明报县教育局513室,同时推荐人员汇总表、情况说明电子档发至邮箱:dhxjyjszk@163.com。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87800719

        附:2021年澳门江苏周团组推荐人选汇总表

        附:2021年澳门江苏周团组推荐人选相关情况说明

    东海县教育局师资科

    2021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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