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民办学校:
为了推动我县教育信息化工作进展,激励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积极学习和应用现代教育技术,2022年我们继续以提高全县教育教学质量为核心,大力推进现代教育技术应用培训与指导,促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创新融合,进一步推动全县教育信息化事业发展,取得了显著成绩。为总结经验,弘扬先进,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教育信息化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一)先进单位评选范围
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民办学校
(二)先进个人评选范围
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创新融合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教师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评选条件
1.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教育信息化工作的政策、要求,在推进教育信息化和提高教育现代化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
2.信息化组织机构健全,领导重视,人员落实,职责分明,有热爱教育信息化工作、政治和业务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
3.工作思路清晰,积极开展教育信息化工作,教学与管理工作信息化程度较高,勇于开拓创新,取得了显著的成绩。
4.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善,网络建设和资源建设能够满足师生教学需要。
5.全力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创新融合,成效显著。所属单位教师在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信息技术业务活动和教育信息化课题研究中取得过市级二等奖或县级一等奖以上的成绩。
6.积极组织师生参加国家、省、市的各类教育信息化活动,成绩突出。
7.积极配合县电教中心工作,在上级组织的活动或检查中表现突出的。
8.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获评优秀单位:
(1)网络安全出现事故,被上级通报批评的;
(2)在县电教中心组织的各项重大活动中,推诿扯皮,消极应对;
(3)长期拖欠教育城域网网络分摊费的。
(二)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熟悉教育信息化工作,敬业爱岗,有较强的事业心,积极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特别是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创新融合工作中成绩突出,教学成绩位居学校优秀之列,积极配合和完成上级有关部门下达的工作任务。
2.积极参加各类现代教育技术培训,有较系统、扎实的现代教育技术专业知识,有较丰富的教育信息化工作经验,积极参与教育信息化建设与应用,能力突出。
3.积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本单位组织的各项教育信息化活动,成果丰富,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
评选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校对推荐上报的个人要进行认真考核,统一标准,严格把关,确保表彰效果。并撰写《事迹材料》;拟评选先进个人的人员,应填写《2022年东海县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1)。
务必突出工作亮点、先进事迹和2022年信息化成绩,可附图片资料。
县电教中心结合学校、个人信息化工作开展情况和单位推荐材料内容综合评定,选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
四、上报时间
2023年3月13日前,各校将推荐表加盖学校公章送到教育局1013室,电子稿同时发送至邮箱:lyghzb@163.com,联系人:胡兆兵,电话:87800912。
附件:1.2022年东海县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2.2022年东海县教育信息化工作先进个人名额分配表;
局电教中心
2023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