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学、县直教育单位:
根据省教科院《关于评选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的通知》(苏教科院科〔2018〕3号)文件精神,现对全县申报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全县中小学、幼儿园
2.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在岗教师
二、申报组织
1.学校教科室根据省文件要求严格把关,不符合条件的不予申报。
2.县教科室根据申报材料进行初评,将初评结果报送市教科所,由市教科所按照省教科院指标择优推荐至省教科院。
3.申报材料统一按照省教科院《关于评选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的通知》(苏教科院科〔2018〕3号)文件标准执行,纸质材料报送1009室,电子材料发送邮箱dhxjks@163.com。
4.全县申报截止时间:2018年4月20日。
附件:关于评选江苏省科研先进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先进教师的通知
东海县教育局教科室
2018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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