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市、区)教育局:
根据部分县(市、区)的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建设检查验收申请,省教育厅委托省教育装备与勤工俭学管理中心组织并完成了2016年度示范县(市、区)建设检查验收第一阶段的材料评审工作。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经研究,定于10月下旬第二批对东海县、南京市建邺区、徐州市云龙区、淮安市清江浦区、东台市共5个县(市、区)进行现场考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验收人员及培训
本次省级检查验收共分5组,每组7人,其中专家6人、联络员1人。每组检查验收一个县(市、区)。检查验收专家组由督学和各市教育局推荐的专家组成,专家名单及分组情况另行通知。请接到通知的专家于2017年10月30日下午5:30前报到。报到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省教育厅招待所;联系人:夏虹;联系电话:025-83335186;电子邮箱:szbxh186@163.com。
10月31日上午8:30-12:00检查验收人员参加培训(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二、现场考察时间安排
11月1日上午:听取有关县(市、区)教育局情况汇报;对照《细则》,查阅相关资料;现场提问交流有关问题。
11月1日下午-11月3日:察看有关县(市、区)自荐的3所学校和抽取的5-7所学校。
11月3日:检查验收情况反馈(具体反馈时间由各专家组自定)。
三、有关要求
1、每县(市、区)现场考察的学校数为8-10所,其中每县(市、区)自荐区域内高中、初中、小学各1所,共3所;专家组抽取区域内5-7所学校,其中至少包括高中1所、初中2所(含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2所。10月31日晚专家组完成所检查验收地区的学校抽取工作并将学校名单告知当地教育局。
2、各专家组必须集体认真察看所检查验收县(市、区)自荐的3所学校。抽取的学校可以集中察看,也可分组察看,具体方式由各专家组确定。
3、各专家组必须现场抽取所抽学校的高二、初三、小学五年级的部分学生和教师做实验,检查实验操作情况。对县(市、区)自荐学校不抽查实验。
4、请各地为专家组开展工作提供办公条件并协助其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廉政规定,不得安排娱乐休闲活动和与检查验收无关的活动,不得向专家组成员赠送礼品、礼金等。
四、其他事项
1、各市根据《江苏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建设检查验收专家推荐表》(见附件1)中相关要求认真推荐检查验收专家,并于2017年9月15日前上报推荐表电子版(电子邮箱同上)。
2、2017年3月申报创建的单位,请于2017年10月31日前向省教育厅提出检查验收申请,填写《江苏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建设检查验收申请表(2017年度)》(见附件2)一式三份,同时提交《江苏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建设检查验收主要材料》(见附件3)一式五份,两类材料分开装订。材料送达地点:南京市北京西路15号教育大厦1910室。初定于2017年12月召开2017年度示范县(市、区)建设检查验收第一阶段材料评审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附件:1.江苏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检查验收专家推荐表.doc
2. 江苏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建设检查验收申请表.doc(2017年度)
3.江苏省基础教育装备示范县(市、区)建设检查验收主要材料.doc
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9月1日
|